馬政權與中華民國之間的矛盾 ◎陳茂雄 08-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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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生效六十週年紀念活動於五日上午在台北賓館舉行,總統馬英九致詞時表示,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波茨坦宣言的第八條,及中日和約這三項文件結合在一起,很清楚顯示中華民國擁有東三省及台澎的主權。

擁有哈佛博士學位的馬英九或許不知道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並不是條約,別忘了一八九五年日本依馬關條約擁有台灣的主權,舉行開羅會議及波茨坦會議時,台灣的主權屬於日本,擁有主權的日本沒有參加會議,其他國家怎麼能決定日本的主權?它就像找幾個人開會來處分馬英九的財產一樣,不知他是否可以認同?

真正決定台灣主權的關鍵是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的舊金山和約,當時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均未參與該項會議,日本在舊金山和約宣佈放棄台澎及南沙群島的主權,顯然的,台灣的主權屬台灣全體人民乃無庸置疑,與日本完全脫離關係。一九五二年四月八日簽定的中日和平條約從未談及台灣的主權,就算談到台灣的主權也無效,因為當時日本已失去台灣的主權,若是舊金山和約以後日本還可以決定台灣的主權那更慘,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日建交聯合公報》的第三條為「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台灣人不能接受《中日建交聯合公報》的第三條,也是因為當時日本已於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的主權,完全沒有權力決定台灣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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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對「中華民國憲法」的沿革也完全不清楚,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公布的《五五憲草》第四條很清楚的以列舉式將「中華民國」的領土劃分為三十個地區,其中包括蒙古,就是沒有台灣,因為當時台灣屬日本的領土,後來「國民大會」也沒有變更「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是耐人尋味的事,中國國民黨主張「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主權,可是「中華民國憲法」所列舉的領土卻不包括台灣,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卻將台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版圖。

台獨運動人士就是依《舊金山和約》及《中華民國憲法》來切割「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因而主張建立「台灣國」。可是台灣的政治民主化之後,「中華民國政府」是由台灣人民票選所產生,台獨運動人士因而失去推翻「中華民國政府」的著力點,所以不得不進入體制內,以「正名制憲」的手段建立台灣國,也就是以民主程序建國,只是有部份台獨運動人士並不認同。

若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所定義的疆域,「中華民國」已經失去所有領土,目前以「寄居蟹」的形態在台灣掛牌,正符和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名為「中華民國」,領土只包含台澎金馬。可是馬政權並不認同《台灣前途決議文》的「中華民國」,他們主張「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台灣與大陸,甚至於蒙古。

若依馬政權的主張,積極要消滅「中華民國」的北京政權就是叛亂組織,可是馬政權卻將它當作宗主國,這是嚴重的矛盾,所以會如此,就是馬英九不認同台灣,因而抗拒《台灣前途決議文》所定位的「中華民國」,因而製造出一個虛幻的「中華民國」來欺騙台灣人。若說「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台灣與大陸,連白癡都不會相信。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2012/8/6(台灣時報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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